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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8-05-16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形成良好教学秩序,以科学管理和自我提高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以学院教学运行相关文件为主要抓手,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

 长:曲壮凯

副组长:潘树枫、易晓冰、郭源秩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系(部)办公室主任

二、教学检查形式与时间

1、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2、集中检查时间: 521--525日(第12周)沈阳校区;

528--61日(第13周)本溪校区。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学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教师调课、缺课、代课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教案、讲义准备情况。

3.课堂教学:教学过程中,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教学环节规范性,教学方法、手段运用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

4.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课程调整落实情况。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总结,反馈相关单位(部门),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违反学院相关制度的教学行为按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教学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做好准备。

2.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

3.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以适当形式与教师或学生沟通、核实,不可中途打断教学过程。

4.全体教师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本次教学检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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