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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3-18

各系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组织各系(部)相关人员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314-18日(第3教学周)重点检查沈阳校区

321-25日(第4教学周)重点检查本溪校区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内容: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等。

要求:按照课表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串课,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到教务处填写调串课申请。应按规范组织课堂教学。

检查形式:学院普查、系部自查
2.
内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要求教学日历准备齐全,教案、课件、讲稿材料至少有三分之一准备量。所有材料要求格式规范。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3.内容:教室、实训室(实验室)准备情况。

要求: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得当、材料准备齐全、卫生状况良好。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4.内容: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

要求:教研室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好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5.内容:毕业前补考及重考工作

要求:各系应根据考试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提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考前诚信教育。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

三、其他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课后以适当形式与教师或学生沟通、核实、反馈,不可中途打断教学过程。

3.全体教师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本次检查。

4.系部自查表和教研活动计划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63 25日前统一交到教务处。

附件1 教学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