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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微课制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3-22

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术水平,省教育厅、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举行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微课教学比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参赛对象和推荐

参赛对象为全省中高职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各职业院校要组织校内选拔,择优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应自选一门课程,选取有关知识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不超过10分钟(容量不超过25M)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见附件1。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教学视频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可用以下任一种:mp4、rmvb、mpg、avi、wmv。

(二)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格式符合网站上传要求。

(三)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三、奖项设置

省赛按中、高职参赛对象的比例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比赛获奖名单经辽宁技能大赛网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名额分配    中、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报10个作品。

五、其他事宜

(一)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组织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和作品出版权。如作品出版,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二)由赛事组织单位共同组织专家组,对各校推荐参加的省级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最终确定省赛获奖名单。

(三)为做好省赛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将委托承办方组织集中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

联系人:陈若冰  电话:13904029043   610022   邮箱:758813965@qq.com

视频制作指南.doc

全省职业院校微课教学比赛推荐汇总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