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组织各系(部)相关人员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3月14日-18日(第3教学周)重点检查沈阳校区
3月21日-25日(第4教学周)重点检查本溪校区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内容: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等。
要求:按照课表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串课,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到教务处填写调串课申请。应按规范组织课堂教学。
检查形式:学院普查、系部自查
2.内容: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要求:教学日历准备齐全,教案、课件、讲稿材料至少有三分之一准备量。所有材料要求格式规范。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3.内容:教室、实训室(实验室)准备情况。
要求: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得当、材料准备齐全、卫生状况良好。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4.内容: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
要求:教研室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好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系部自查
5.内容:毕业前补考及重考工作
要求:各系应根据考试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提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考前诚信教育。
检查形式:学院抽查
三、其他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课后以适当形式与教师或学生沟通、核实、反馈,不可中途打断教学过程。
3.全体教师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本次检查。
4.系部自查表和教研活动计划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6年3 月25日前统一交到教务处。
附件1 教学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