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形成良好教学秩序,以科学管理和自我提高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以学院教学运行相关文件为主要抓手,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曲壮凯
副组长:潘树枫、易晓冰、郭源秩
成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系(部)办公室主任
二、教学检查形式与时间
1、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2、集中检查时间: 5月21日--5月25日(第12周)沈阳校区;
5月28日--6月1日(第13周)本溪校区。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学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教师调课、缺课、代课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教案、讲义准备情况。
3.课堂教学:教学过程中,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教学环节规范性,教学方法、手段运用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
4.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课程调整落实情况。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总结,反馈相关单位(部门),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违反学院相关制度的教学行为按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教学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做好准备。
2.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
3.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以适当形式与教师或学生沟通、核实,不可中途打断教学过程。
4.全体教师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本次教学检查。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