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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0-18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实施方案》(辽教办〔2020〕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职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设有高职专业的本科高校推荐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20年至2023年已获评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标准

申报课程须满足《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要求,技术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要求(2023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三、推荐条件

申报课程建设团队,要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优化知识结构,丰富课程资源,更新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 

(1)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及以上,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师生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辐射性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借鉴作用。

(2)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教学效果好、教学特色鲜明,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团队成员均承担本课程建设任务。

(3)教学设计理念先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明确的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

(4)课程内容要对接相关课程标准和职业标准,反映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蕴含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适合网络传播和在线学习。

(5)教学资源系统完整,开放共享程度高,适用性和易用性强,能够保证课程的持续使用和建设更新。

(6)凡申请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的课程,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所申报的资源不能侵犯他人或机构版权。

(7)具体技术要求参照《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四、有关要求

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落实课程建设主体责任,鼓励教学骨干教师参加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成果,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提升教学质量。院校党委需对课程政治性严格把关,院校学术委员会需严格审查课程的知识性、科学性、学术性。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对本校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择优推荐。

五、材料报送

请各市、各院校于10月15日前将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课程申报书(附件3)、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4)、证明材料等均须加盖公章电子版(以上材料均为PDF格式,其中附件4还需EXCEL格式),每门课程材料以“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材料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1.各市教育局负责报送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每市限报5门课程。

2.各高职学校负责报送本校精品课程,每校限报5门。